当前位置:
首页
>>
市民
>>
生育
>>
户籍
>>
办事指南
>>正文
新生儿落户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5-12-5 11:45:30 | 浏览: ]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大
中
小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1.计划内新生儿:准生证复印件、办事处入户介绍信或镇政府户粮关系、出生医学证明书、户口本
2.计划外新生儿:计生办罚款单、办事处入户介绍信或镇政府户粮关系、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上新生儿如是村民,需提供村委入户介绍信
办理地点:直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上一篇文章:没有了
下一篇文章:
迁入立(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