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分解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李培育市长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立项印发给你们。望各责任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奋发进取,拼搏实干,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于每季度末以正式公文向市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一式五份,附盘)。
二○○五年三月七日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一、继续把招商引资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
1.招商引资到位市外直接投资60亿元,力争80亿元。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000万美元,力争3000万美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巩固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经济圈等招商基地;积极寻求与沿海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企业商会、政府经济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省内外有扩张计划、寻求发展空间的大企业的联系、交流与合作。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4.加强境外招商工作,巩固和打开泰国、新加坡、美国、欧盟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局面。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市商务局
5.各县区至少要有2个超亿元的工业项目落地,市直招商引资主要部门至少要有1个超亿元的工业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招商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市企业服务局
6.推动鹤壁–辉县–山西高平高速公路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全省规划并早日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局
7.对全市产业、资源、现有企业等情况进一步摸底梳理,发掘招商引资资源,培育招商引资载体。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市发展改革委
8.充分利用电力资源优势,吸引有较高技术含量的高载能产业和产品来我市发展。把鹤煤(集团)公司的招商引资摆上重要日程,鼓励和引导其把地面企业改革发展与招商引资紧密结合。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市企业服务局
二、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9.全市生产总值努力实现增长16%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0亿元,力争80亿元,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亿元,力争7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22%;综合经济效益指数达到135%,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在抓好现有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同时,争取通过招商引资再上一批亿元以上项目,使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达到3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招商办
13.电厂二期工程两台机组分别于5月、8月发电,加快推进电厂三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综合利用热电项目争取完成土建工程和部分设备安装。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5.水泥厂连续扩建三期工程建成投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6.加快鹤煤(集团)公司四矿、九矿改扩建步伐,开工建设彰武-伦掌煤矿。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整合全市有关资源,大力推进甲醇煤化工项目,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8.做好长治-鹤壁输煤管线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强化工业集中布局观念,进一步搞好两县三区、开发区产业布局特别是优势产业发展布局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0.坚持扶优扶强,促进30户市重点工业企业发挥优势,尽快提高综合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企业服务局
21.抓住我市被确定为省循环型城市试点市的机遇,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有关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循环型城市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2.加快构建和延伸煤炭、金属镁、水泥、畜牧养殖加工、秸秆综合利用等产业循环链,加快煤炭资源整合,积极推进鹤煤(集团)公司矿井水综合利用、维恩克公司环保节能硅热还原冶炼、同力水泥余热发电、秸秆发电等项目,在鹤煤(集团)公司进一步推广、建设煤层气发电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3.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工业污染,实现所有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坚决防止新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为新项目建设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4.积极稳妥做好关停年产10万吨以下立窑水泥生产线和年产1000吨以下金属镁冶炼企业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5.建设市环境监控中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6.山城污水处理厂争取通过国家验收。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7.淇滨污水处理厂加快配套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8.淇县污水处理厂试运行。
责任单位:淇县政府
29.浚县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
30.市垃圾处理厂争取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1.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强“一河(淇河)、两城(浚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淇县朝歌古城)、三山(大伾山、云梦山、五岩山)”宣传推介和建设,更好地发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品牌效应,使旅游业实现大的发展。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市财政局 市淇河开发办
浚县政府 淇县政府 鹤山区政府
32.在强化淇河保护的同时,把淇河综合开发与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等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使开发工作初见成效。
责任单位:市淇河开发办
33.督促县区在景区建设上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确保重点景区景点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
34.积极稳妥推进移民工作,建成盘石头水库,加快水库生态保护和旅游综合开发,实现水库工作从工程建设向工程管理及综合开发的转变。
责任单位:市水库建管局 市移民办
三、扎实做好“三农”工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3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6.切实做好免征农业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及增加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7.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3亿元。大海线大河涧至京珠高速公路段等3条干线竣工通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8.做好农网三期县城电网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电业局
39.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示范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市农业局
40.组织实施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机装备推进项目,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机械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市农机局
41.豫北粮食仓储物流交易中心二期工程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42.完成造林绿化10万亩,新建、完善平原林网20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43.发展节水灌溉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43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4.畜牧业产值达到35亿元,加工产值达到40亿元。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45.力争普及优质小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6.完善服务“三农”长效机制,实行农业技术服务员和农村信息传递员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培训农民50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7.与2003年相比,今年两县综合经济实力在全省排名各前移至少两个位次,一般预算收入增速争取超过全省各县的平均水平,淇县力争进入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行列,浚县在加快农业县向工业强县转变上见到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 淇县政府
四、坚持市、县、镇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48.抓住国家和省拓宽安新高速公路、建设郑州至北京铁路客运专线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机遇,筹划有关配套和服务项目,拉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9.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双创”工作,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山城区政府 鹤山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50.建设新区城市道路、采煤沉陷治理、污水处理等项目,总投资13.2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开发区管委会
51.高标准高品位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实施生态型、多样性绿化,重点部位打造精品,新增、改造绿地面积29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52.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框架。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53.完成王升屯村改造搬迁,推进大赉店等城中村的改造建设。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54.做好火车站整治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5.改革供热体制和模式,完善供热管理办法,提高供热质量。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56.规划建设新区北部工业区、金山工业区、钜桥工业区供热管网。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57.认真做好规划工作,加强规划执法管理,制止无序开发。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山城区政府 鹤山区政府
58.结合采煤沉陷治理、关闭污染企业、启动燃煤小锅炉治理等工作,加强城区环境整治和城区周边生态建设,并通过进一步做好城区绿化、美化工作和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居住质量。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 鹤山区政府
59.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和社区建设,加大对乱停乱放、交通违章、超限遗撒等治理力度。搞好小区和背街小巷管理,规范、完善物业管理。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山城区政府 鹤山区政府
市房管局
60.引导、督促两县加快做好县城规划,并努力加强规划管理,结合县城改造和产业发展认真做好土地利用工作,积极推进县城住宅小区开发,坚决制止零星住宅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浚县政府 淇县政府
61.搞好重点小城镇的规划、策划,着力培育产业支撑,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小城镇建设模式,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优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浚县政府 淇县政府 淇滨区政府
62.严格土地保护和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方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科学制订全市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63.加强新区土地的规划、整理、管理与开发。抓好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土地的整理和利用,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事件。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64.搞好淇河两岸、快速通道和大白线两侧土地的规划、控制和开发。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65.科学确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鼓励新上项目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积极推广多层标准厂房。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五、深化各项改革,不断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
66.对已改制企业继续搞好引导和服务,促进企业真正转变观念,引入新机制、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对尚未改制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把改制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67.鼓励、引导和服务好鹤煤(集团)公司地面企业改革。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68.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扎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科学规范程序,严格项目概算和工程管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69.协助和推动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做好上市工作,鹤煤(集团)公司尽早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维恩克、大用等公司开展上市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0.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后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银监局
71.加快城市信用社增资扩股、清收不良贷款等工作,努力向商业银行方向发展。
责任单位:市城市信用社
72.进一步发挥市担保中心的担保融资作用,努力吸引市外资金设立投资担保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企业服务局
73.进一步促进银企合作,建立银企互信互利关系,更大限度地发挥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支持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发展中间业务,增强服务能力,加快发展步伐。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市银监局
7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以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5.全面推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6.加强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矿产资源费等征收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7.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8.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各级政府和部门债务资金使用,建立偿债准备金并纳入预算,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逐步减少市直部门和开发区的债务负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9.加大争取资金力度,力求更大的突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0.县区政府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重视和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81.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各县区政府
82.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83.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84.平稳推进和基本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85.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86.抓好干线公路养护、交通规费征收、道路运输场站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六、坚持“放心、放开、放手”的方针,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87.创新方式,在信息、人才、技术、员工培训等方面搞好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88.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有信誉、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89.多途径增强市担保中心的担保能力,努力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90.力争非公有制经济在数量、质量上实现新突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9%以上。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七、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91.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5%。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2.把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的失地农民统一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范畴,全面摸清就业需求底数,实施分类管理。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3.突出抓好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发挥政府在培训中的主导作用,整合培训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就业质量。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4.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5.继续做好劳务输出,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6.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
97.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8.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9.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0.进一步做好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浚县政府
101.提高社区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能力,企业退休人员全面实行社会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
102.建立和完善新型城乡特困群众救助体系,努力使特困群众得到及时帮扶救助。完善慈善捐助管理服务机构,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捐赠,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八、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103.认真贯彻国家新颁布的《信访条例》,落实各项信访制度和措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抓好基层基础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探索建立下访活动长效机制。加强法律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涉及利益诉求和涉法信访问题。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104.继续保持信访工作在全省先进位次,争创全国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05.进一步充实基层警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控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刑事、治安案件继续明显下降,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状况,争创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06.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网络体系的作用,落实责任制,抓重点领域,抓薄弱环节,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抓细抓实,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保持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省的先进位次。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九、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107.完善、落实人才政策,进一步做好人才特别是企业家的培训、引进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108.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作用,为人才交流和引进提供便利场所和优质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109.树立科学的教学观,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五个环节入手,进一步抓好教学管理,重视学生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整合教育资源,积极探索通过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方式发展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围绕市场需求,突出专业特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市职业技术学院
110.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多渠道筹措资金,为争取通过国家教育评估验收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市职业技术学院
111.新区工贸学校主体工程完工并具备招生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2.继续抓好中小学乱收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一费制”。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市教育局
113.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特别是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14.继续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15.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16.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117.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118.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19.深入开展国防教育,进一步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和拥军优属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市人事局
十、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120.积极开展法律宣传、科技、文化、卫生进社区和“四下乡”活动,继续搞好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坚持依法治市。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市科技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121.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122.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社区民主管理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23.做好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集中政府财力,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10件实事
124.投资4600万元,解决卫河沿岸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修建县乡道路111公里,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市交通局
125.投资4700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3.38万平方米,完成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建设,整合山城区、鹤山区中小学资源,改善学校教学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6.投资4000万元,建设嵩山路中学、鹿鸣小学、福田小学,满足新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7.投资1000万元,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交付使用,启动肿瘤医院门诊楼和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建设,完成3所中心乡卫生院、4所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使我市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8.投入2300万元,开展6500名下岗失业人员和6000名农民工技能培训,建设、完善新老区劳动力市场;建设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项目;为6000余名困难企业退休职工提供大病救助和大病保险。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9.投资800万元,建设儿童福利院、老年康复中心和救助管理站,提升我市社会福利事业水平。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30.投资2.4亿元,启动采煤沉陷治理工程,开工建设2个住宅小区,完成受损医院和学校择地重建及2000农村受损户补偿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1.投资4200万元,改造、建设新区部分供热管网,完成二支渠改造、护城河开挖,初步形成淇河水引入城区的循环水系;实施老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亮化、美化工程,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山城区政府 鹤山区政府
132.投资800万元,开工建设新区体育中心(体校)部分场馆,做好山城区体育场新址规划和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山城区政府
133.投入500万元,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便民行政服务网络,整合行政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健全政府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十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水平
134.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倡调查研究,营造努力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的工作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潜力不断得到发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135.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第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加强山城区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136.规范建设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打捆收费制度。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137.抓好电子政务运行,实现市、县区行政服务网上审批、督查和主要部门主要业务办公自动化。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38.实行重点工作台帐制,保证对重点工作的有效督导和及时推进。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39.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0.继续开展全方位效能监察,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及效能方面的案件,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141.就政府部门对其下级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服务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在政府系统内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市人事局
142.加强经济监督,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抄送:市委各部门,鹤壁军分区,省属有关单位。市人大常
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开
发区管委会,国营浚县农场。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3月10日印发
校 对:黄志杰 (共印2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