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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5-6-5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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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政办〔2005〕13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分解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李培育市长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立项印发给你们。望各责任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奋发进取,拼搏实干,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于每季度末以正式公文向市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一式五份,附盘)。

 

 

○○五年三月七日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一、继续把招商引资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

1.招商引资到位市外直接投资60亿元,力争80亿元。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000万美元,力争3000万美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巩固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经济圈等招商基地;积极寻求与沿海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企业商会、政府经济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省内外有扩张计划、寻求发展空间的大企业的联系、交流与合作。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4.加强境外招商工作,巩固和打开泰国、新加坡、美国、欧盟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局面。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市商务局

5.各县区至少要有2个超亿元的工业项目落地,市直招商引资主要部门至少要有1个超亿元的工业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招商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市企业服务局

6.推动鹤壁辉县山西高平高速公路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全省规划并早日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局

7.对全市产业、资源、现有企业等情况进一步摸底梳理,发掘招商引资资源,培育招商引资载体。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市发展改革委

8.充分利用电力资源优势,吸引有较高技术含量的高载能产业和产品来我市发展。把鹤煤(集团)公司的招商引资摆上重要日程,鼓励和引导其把地面企业改革发展与招商引资紧密结合。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市企业服务局

二、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9.全市生产总值努力实现增长16%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0亿元,力争80亿元,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亿元,力争7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22%;综合经济效益指数达到135%,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在抓好现有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同时,争取通过招商引资再上一批亿元以上项目,使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达到3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招商办

13.电厂二期工程两台机组分别于5月、8月发电,加快推进电厂三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综合利用热电项目争取完成土建工程和部分设备安装。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5.水泥厂连续扩建三期工程建成投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6.加快鹤煤(集团)公司四矿、九矿改扩建步伐,开工建设彰武-伦掌煤矿。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整合全市有关资源,大力推进甲醇煤化工项目,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8.做好长治-鹤壁输煤管线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强化工业集中布局观念,进一步搞好两县三区、开发区产业布局特别是优势产业发展布局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0.坚持扶优扶强,促进30户市重点工业企业发挥优势,尽快提高综合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企业服务局

21.抓住我市被确定为省循环型城市试点市的机遇,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有关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循环型城市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2.加快构建和延伸煤炭、金属镁、水泥、畜牧养殖加工、秸秆综合利用等产业循环链,加快煤炭资源整合,积极推进鹤煤(集团)公司矿井水综合利用、维恩克公司环保节能硅热还原冶炼、同力水泥余热发电、秸秆发电等项目,在鹤煤(集团)公司进一步推广、建设煤层气发电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3.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工业污染,实现所有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坚决防止新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为新项目建设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4.积极稳妥做好关停年产10万吨以下立窑水泥生产线和年产1000吨以下金属镁冶炼企业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5.建设市环境监控中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6.山城污水处理厂争取通过国家验收。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7.淇滨污水处理厂加快配套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8.淇县污水处理厂试运行。

责任单位:淇县政府

29.浚县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

30.市垃圾处理厂争取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1.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强一河(淇河)、两城(浚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淇县朝歌古城)、三山(大山、云梦山、五岩山)宣传推介和建设,更好地发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品牌效应,使旅游业实现大的发展。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市财政局    市淇河开发办

浚县政府    淇县政府    鹤山区政府

32.在强化淇河保护的同时,把淇河综合开发与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等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使开发工作初见成效。

责任单位:市淇河开发办

33.督促县区在景区建设上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确保重点景区景点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

34.积极稳妥推进移民工作,建成盘石头水库,加快水库生态保护和旅游综合开发,实现水库工作从工程建设向工程管理及综合开发的转变。

责任单位:市水库建管局    市移民办

三、扎实做好三农工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3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6.切实做好免征农业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及增加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7.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3亿元。大海线大河涧至京珠高速公路段等3条干线竣工通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8.做好农网三期县城电网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电业局

39.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示范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市农业局

40.组织实施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机装备推进项目,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机械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市农机局

41.豫北粮食仓储物流交易中心二期工程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42.完成造林绿化10万亩,新建、完善平原林网20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43.发展节水灌溉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43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4.畜牧业产值达到35亿元,加工产值达到40亿元。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45.力争普及优质小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6.完善服务三农长效机制,实行农业技术服务员和农村信息传递员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培训农民50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7.2003年相比,今年两县综合经济实力在全省排名各前移至少两个位次,一般预算收入增速争取超过全省各县的平均水平,淇县力争进入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行列,浚县在加快农业县向工业强县转变上见到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    淇县政府

四、坚持市、县、镇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48.抓住国家和省拓宽安新高速公路、建设郑州至北京铁路客运专线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机遇,筹划有关配套和服务项目,拉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9.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双创工作,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山城区政府    鹤山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50.建设新区城市道路、采煤沉陷治理、污水处理等项目,总投资13.2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开发区管委会   

51.高标准高品位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实施生态型、多样性绿化,重点部位打造精品,新增、改造绿地面积29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52.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框架。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53.完成王升屯村改造搬迁,推进大赉店等城中村的改造建设。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54.做好火车站整治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5.改革供热体制和模式,完善供热管理办法,提高供热质量。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56.规划建设新区北部工业区、金山工业区、钜桥工业区供热管网。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57.认真做好规划工作,加强规划执法管理,制止无序开发。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山城区政府    鹤山区政府

58.结合采煤沉陷治理、关闭污染企业、启动燃煤小锅炉治理等工作,加强城区环境整治和城区周边生态建设,并通过进一步做好城区绿化、美化工作和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居住质量。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    鹤山区政府

59.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和社区建设,加大对乱停乱放、交通违章、超限遗撒等治理力度。搞好小区和背街小巷管理,规范、完善物业管理。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山城区政府    鹤山区政府

市房管局

60.引导、督促两县加快做好县城规划,并努力加强规划管理,结合县城改造和产业发展认真做好土地利用工作,积极推进县城住宅小区开发,坚决制止零星住宅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浚县政府    淇县政府

61.搞好重点小城镇的规划、策划,着力培育产业支撑,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小城镇建设模式,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优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浚县政府    淇县政府    淇滨区政府

62.严格土地保护和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方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科学制订全市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63.加强新区土地的规划、整理、管理与开发。抓好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土地的整理和利用,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事件。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64.搞好淇河两岸、快速通道和大白线两侧土地的规划、控制和开发。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65.科学确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鼓励新上项目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积极推广多层标准厂房。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五、深化各项改革,不断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

66.对已改制企业继续搞好引导和服务,促进企业真正转变观念,引入新机制、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对尚未改制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把改制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67.鼓励、引导和服务好鹤煤(集团)公司地面企业改革。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68.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扎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科学规范程序,严格项目概算和工程管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69.协助和推动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做好上市工作,鹤煤(集团)公司尽早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维恩克、大用等公司开展上市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0.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后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银监局

71.加快城市信用社增资扩股、清收不良贷款等工作,努力向商业银行方向发展。

责任单位:市城市信用社

72.进一步发挥市担保中心的担保融资作用,努力吸引市外资金设立投资担保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企业服务局

73.进一步促进银企合作,建立银企互信互利关系,更大限度地发挥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支持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发展中间业务,增强服务能力,加快发展步伐。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市银监局

7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以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5.全面推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6.加强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矿产资源费等征收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7.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8.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各级政府和部门债务资金使用,建立偿债准备金并纳入预算,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逐步减少市直部门和开发区的债务负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9.加大争取资金力度,力求更大的突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0.县区政府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重视和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81.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各县区政府

82.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83.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84.平稳推进和基本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85.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86.抓好干线公路养护、交通规费征收、道路运输场站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六、坚持放心、放开、放手的方针,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87.创新方式,在信息、人才、技术、员工培训等方面搞好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88.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有信誉、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89.多途径增强市担保中心的担保能力,努力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90.力争非公有制经济在数量、质量上实现新突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9%以上。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七、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91.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5%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2.把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的失地农民统一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范畴,全面摸清就业需求底数,实施分类管理。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3.突出抓好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发挥政府在培训中的主导作用,整合培训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就业质量。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4.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5.继续做好劳务输出,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6.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

97.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8.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9.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0.进一步做好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浚县政府

101.提高社区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能力,企业退休人员全面实行社会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

102.建立和完善新型城乡特困群众救助体系,努力使特困群众得到及时帮扶救助。完善慈善捐助管理服务机构,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捐赠,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八、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103.认真贯彻国家新颁布的《信访条例》,落实各项信访制度和措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抓好基层基础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探索建立下访活动长效机制。加强法律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涉及利益诉求和涉法信访问题。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104.继续保持信访工作在全省先进位次,争创全国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05.进一步充实基层警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控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刑事、治安案件继续明显下降,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状况,争创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06.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网络体系的作用,落实责任制,抓重点领域,抓薄弱环节,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抓细抓实,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保持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省的先进位次。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九、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107.完善、落实人才政策,进一步做好人才特别是企业家的培训、引进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108.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作用,为人才交流和引进提供便利场所和优质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109.树立科学的教学观,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五个环节入手,进一步抓好教学管理,重视学生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整合教育资源,积极探索通过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方式发展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围绕市场需求,突出专业特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市职业技术学院

110.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多渠道筹措资金,为争取通过国家教育评估验收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市职业技术学院

111.新区工贸学校主体工程完工并具备招生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2.继续抓好中小学乱收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一费制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市教育局

113.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特别是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14.继续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15.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16.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117.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118.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19.深入开展国防教育,进一步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和拥军优属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市人事局

十、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120.积极开展法律宣传、科技、文化、卫生进社区和四下乡活动,继续搞好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坚持依法治市。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市科技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121.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122.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社区民主管理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23.做好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集中政府财力,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10件实事

124.投资4600万元,解决卫河沿岸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修建县乡道路111公里,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市交通局

125.投资4700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3.38万平方米,完成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建设,整合山城区、鹤山区中小学资源,改善学校教学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6.投资4000万元,建设嵩山路中学、鹿鸣小学、福田小学,满足新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7.投资1000万元,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交付使用,启动肿瘤医院门诊楼和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建设,完成3所中心乡卫生院、4所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使我市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8.投入2300万元,开展6500名下岗失业人员和6000名农民工技能培训,建设、完善新老区劳动力市场;建设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项目;为6000余名困难企业退休职工提供大病救助和大病保险。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9.投资800万元,建设儿童福利院、老年康复中心和救助管理站,提升我市社会福利事业水平。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30.投资2.4亿元,启动采煤沉陷治理工程,开工建设2个住宅小区,完成受损医院和学校择地重建及2000农村受损户补偿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1.投资4200万元,改造、建设新区部分供热管网,完成二支渠改造、护城河开挖,初步形成淇河水引入城区的循环水系;实施老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亮化、美化工程,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山城区政府    鹤山区政府

132.投资800万元,开工建设新区体育中心(体校)部分场馆,做好山城区体育场新址规划和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山城区政府

133.投入500万元,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便民行政服务网络,整合行政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健全政府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十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水平

134.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倡调查研究,营造努力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的工作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潜力不断得到发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135.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第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加强山城区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136.规范建设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打捆收费制度。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137.抓好电子政务运行,实现市、县区行政服务网上审批、督查和主要部门主要业务办公自动化。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38.实行重点工作台帐制,保证对重点工作的有效督导和及时推进。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39.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0.继续开展全方位效能监察,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及效能方面的案件,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141.就政府部门对其下级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服务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在政府系统内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市人事局

142.加强经济监督,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抄送:市委各部门,鹤壁军分区,省属有关单位。市人大常

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开

发区管委会,国营浚县农场。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310日印发

    对:黄志杰                               (共印2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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