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
关于开展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方案》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三日
关于开展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方案
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鹤壁市消费者协会
(二○○五年三月一日)
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章违法行为,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更加良好的消费环境,特制定开展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题:“健康.维权”。
二、时间:2005年3月15日。
三、地点:淇河路中段。
四、活动内容:
1.3.15前夕,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2.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共同开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题、专栏,公布市、县(区)消协的投诉电话。
3.3月15日在淇河路中段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1)市领导、市消协名誉会长到宣传现场指导工作。
(2)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现场接通两部受理投诉热线电话,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咨询。
(3)市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医药、卫生、建筑、建材、装修、信息通讯、汽车、农机等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监测检验职能单位,由一名主管领导带队以图版、真假商品对比、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本单位一年来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的成绩及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同时,按照各自职能提供免费检测、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图板规格1.2*2.4)
(4)各事业、企业单位以宣传3.15活动和本单位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服务措施、服务承诺为主,现场设置咨询、投诉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名优商品和服务质量展示,同时以悬挂横幅、彩球、张贴标语等形式,营造气氛,扩大影响。(图板规格1.2*2.4)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本次活动现场的秩序。
(6)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清理占道经营。
(7)各新闻媒体要做好3.15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要求:
1.本次活动为大型公益活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搞好今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在3月15日上午8点30分前到达淇河路中段,按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附件:3.15活动宣传口号
附件:
3.15宣传口号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
2、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共筑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
7、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关心消费者切身利益
8、保持党的先进性 健康维权为人民
抄送:市委各部门,鹤壁军分区,省属有关单位。市人大常 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开 发区管委会,国营浚县农场。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3月3日印发 |
校 对:郭德义 (共印240份)